鸿福化纤清洁生产公示信息
发布时间:
2025-09-12 11:47
来源:
三福集团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5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5〕20号)要求,福建省鸿福化纤实业有限公司被列为福建省2025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我公司属于该办法中第八条第(三)款: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我公司自2025年9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
- 企业名称:福建省鸿福化纤实业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林努力
- 企业所在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005号
-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我公司生产锦纶功能差别化化学纤维,主要原材料有锦纶切片及纺丝油剂,锦纶切片主要成分为聚酰胺树脂,纺丝油剂主要化学成分为:合成润滑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精炼矿物油、两性表面活性剂、添加剂等,pH呈中性,均不属于有毒有害原料。
-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我公司产生的混合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和氨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固体废物为废丝、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
-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生产设备中,螺杆挤压机的变速箱和空压机均需要机油进行润滑,正常每2年保养一次。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暂存在油桶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表1 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危险废物 |
2024年产生量(t/a) |
处置情况 |
HW08 |
900-218-08 |
废润滑油 |
1.85 |
委托尤溪县鑫辉润滑油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处置 |
-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企业已编制《福建省鸿福化纤实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为350502-2025-002-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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